日前,市政府审议通过《梧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200套,其中2022年筹集建设不少于600套,2023年至2025年共筹集建设不少于2600套。《方案》计划到2025年,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为充分实现“居者有其屋”,《方案》明确将采取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税费金融政策支持等举措,通过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改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增加供给,进一步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住宅型原则上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宿舍型原则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已开工或建成的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的,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剩余房源等,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有住房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门槛,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同时,《方案》规定通过纳入服务平台监管、加强权属管理、严格项目准入退出、明确运营年限等措施,严厉打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的行为。
(梧州日报 陈素雅)